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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才引进政策

作者: 时间:2022-05-28 点击数:

1.顶尖人才集聚计划:对新引进或自主培养的国内外顶尖人才和团队,给予 最高1亿元的综合资助。对新当选和全职引进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等层次的国内外顶尖人才,给予500万元生活补贴。

2.泉城“5150”引才倍增计划:入选的团队,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入选的高层次人才,给予最高300万元资助。

3.产业金融人才集聚计划:给予最高100万元的生活补贴。对特别优秀的领军型、紧缺型金融人才,实行“一事一议”,享受更高待遇。

4.“泉城学者”建设工程:对柔性引进的人才(团队),经评审认定,命名为“泉城学者”,并给予每人10万元生活补贴;对实施的项目,给予最高100万元的项目扶持资金。

5.“四海菁英”集聚计划:遴选一批海内外留学人员初创企业,给予30-50万元资金扶持,全球TOP200海外高校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在济南就业创业的, 按照留学年限,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留学费用补贴。“新动能工程师引进计划”:对企业从市外引进我市新动能发展所需要的工程师、工业设计师等一线技术人才,财政按照一定标准给予企业适当引才补贴,力争5年内引进1000名左右。

6.“博士后英才”集聚计划:鼓励驻济单位设立国家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符合条件的分别给予50万、50万、30万元支持。对新入站的全职博士后,按在站从事科研实际工作月数,给予每人每月5000元生活补贴。博士后出站后在我市企业和科研类事业单位工作并签订3年以上合同的或在我市创业的,给予最高25万元留济补贴。

7.“梧桐树”青年英才集聚计划:实施“未来之星”成长计划,鼓励济南区域内企业每年面向国内外知名高校遴选一批学生,与其签订人才信用合同,约定毕业后到企业工作,企业给予学生学费和生活补助,财政给予企业50%补贴。实施“泉城奖学金”计划,每年遴选高校优秀学生进行奖励;鼓励驻济企业出资设立以企业命名的奖学金,市财政给予一定补助。实施“大学生追梦济南行动”,每年遴选500名国内外知名高校学生到驻济企事业单位及区县开展1个月的实训实践,市财政给予一定生活补助。

8.“创客之都”人才集聚计划:支持区县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知名公司 等,建设创新楼宇、创业街区、众创空间,为在校或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提供低成本或免费创业工位。实施“创客精英”工程,遴选一批优秀创客项目,给予最 高50万元的跟投资助。

9.精准就业指导:对非驻济知名高校毕业1年内来济参加面试的毕业生,可依据面试通知书、交通票据、住宿发票,申请领取不超过1000元的补贴。

10.人才落户:具有全日制普通中专(含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毕业学历)及 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学历型人员;具有专业技术职称或技术技能等级的技 术技能型人员;驻济普通大中专院校(含技工院校)在校学生;非驻济普通高等 院校在校学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明或技术技能资格证明即可落户。

11.人才安居:企业新引进的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及驻济科 研院所、医疗机构和市属事业单位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享受人才公寓 或最长3年租赁住房补贴,其中,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补贴标准分别为每月700元、1000元、1500元。符合购房条件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家庭在济购买首套住房,可分别享受15万、10万的一次性购房安居补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办理期限三年的免费公交地铁卡,市财政予以补贴。

政策解答单位:济南市人才服务中心(0531-87081617、87081719、8708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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