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保持淄博人才政策创新性和竞争力,实现人才政策“最优加一点"。近日,淄博市对“人才金政37条”进行升级完善、提标扩容,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淄博人才工作若干措施》(简称“淄博人才金政50条"),为各类人才在淄创新创业、居住生活提供全方位政策支持保障。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工作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淄博人才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结合我市实际,出台《加强新时代淄博人才工作若干措施》,简称“淄博人才金政50条”。
一、加快打造高质量人才队伍
“一事一议”引才计划对顶尖创业人才及团队给予最高5000万元的股权投资支持,对符合我市重大发展战略、解决关键“卡脖子”技术、具有重大带动作用的顶尖人才及团队,实行“一事一议”。
顶尖人才突破计划对新培育和全职新引进的顶尖创新人才给予1000万元支持。对柔性引进的顶尖人才,累计最高支持200万元。
高端人才引领计划对自主申报入选和全职引进的国家级、省级领军人才分别给予最高30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支持。对柔性引进的国家级、省级领军人才,累计分别最高支持100万元、50万元。
产业领军人才精育计划实施“淄博英才计划”,每年评选20名左右科技创新人才,最高给予120万元支持。企业管理人才培强计划对从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沪深京及海外上市企业全职引进的优秀经营管理人才,按年薪1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30万元
创业人才遴选计划对到我市创业的顶尖、高端、高层次人才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的项目启动资金。设立淄博创业大赛,分高层次科技人才、海外及留学人オ、大学生3个赛道评选创业企业和项目,最高给予120万资金支持。
青年菁英托举计划每两年遴选50名左右全职在我市从事科技研发和技术攻关的40岁以下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以上职称青年人才,每年给予个人科研补助经费3万元,稳定支持5年。
“产业之星”储备计划遴选一批能带领企业成长为“独角兽”“瞪羚”专精特新、单项冠军的“新锐”人才及经营管理人才,按照每人每年最高15万元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培养经费,培养期两年。
技能人才提质计划对新引进的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高级工职业资格的技工院校全日制毕业生每月给予1000元、500元生活补贴;取得中级工职业资格的技工院校全日制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毕业生每月给予300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5年。对我市企事业单位全职新引进和新培养的省级及以上高技能领军人才,市级财政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
国际化人才汇智计划每年评选5个以上外国高端专家,给予30万元的经费资助。
二、激励青年人才来淄留淄
吸引市外高校大学生来淄体验市内外高校在校大专以上大学生在淄期间可享受部分收费旅游景区免门票优惠,乘坐市内公交车免费等政策。市外高校大学生参加我市实习、游玩、访友、探亲等活动时,可享受在我市青年驿站每年4次、每次5天的半价入住优惠政策。给予参加“大学生实习计划”及实训活动的大学生每人每天50元生活补贴,对非淄博籍大学生统筹安排住宿,对市外大学生每人提供500元交通补贴。
实施“金种子”支持计划提前遴选一批有意来淄创新创业的优秀在校生,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信用合同”,给予一定学费、实习及实习期间生活补
贴。
加大高校荐才留才奖励在市外高校设立“高校引才奖”,每年给予每所高校最高50万元的奖励。设立“驻淄高校留淄奖”,根据留淄人数,给予驻淄高校专项支持。
激励人才长期留淄对目前在我市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累计缴纳养老保险满10年以上的高级工及以上技能人才、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发放长期留淄荣誉卡。
三、拓宽人才引进渠道方式
加大用人主体支持力度对企业申报或全职引进重点人才的,给予企业负责人最高10万元支持。企业一年内全职引进博士研究生2名以上,或者硕士研究生5名以上,给予企业负责人一次性支持5万元。
激发重点企业引才活力每年确定5个左右“链主”企业或引才重点企业,分别给予2个“淄博英才计划”配额。
重奖引才伯乐对为我市引进省级以上领军人才的机构和个人,每引进1人团队)最高给予30万元资金支持。
鼓励亲情引才对毕业五年内新到我市企事业单位全职工作或回淄创业的全日制学士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淄博籍毕业生家庭,给予1万元奖励。
完善人才返淄安置对毕业5年内或35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外地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本人、配偶或父母户口为淄博并申请返淄的,使用人才专项事业编制予以保障。
四、创新人才发展体制机制
激励市外人才参与技术攻坚对企业新选聘的“科技副总”给予2万元补贴;每年评选优秀“科技副总”给予一次性奖励。
创新企业“中间人才”自主评价评选生产经营良好、科研投入大的企业,每家企业确定3名左右不符合各类人才政策支持条件,但全职在企业关键岗位工作的急需人才,市级财政每人每年给予4万元支持,连续支持2年。
优化高层次人才“双落户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在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合同期满后,意向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可择优引进到相关事业单位。
五、打造高能级人才平台载体
全力引进大院大所大校大企对整建制引进的国内外高等院校、国家级科研机构,给予不低于且忆元支持。对国内外知名大学和科研院所、世界500强企业等在淄设立或共建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总部或研发机构,给予最高5000开元支持。
壮大平台集聚功能新认定的省级高能级创新平台,分别按照国家级、省级给予200万元、1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25万元建站补贴。支持重点产业中试基地、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每年确定3家各给予50为元支持。
支持众创空间建设发展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200方元和50万元扶持。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众创空间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支持。对新认定国家级、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分别给予100万、50万元奖励。
加大“人才飞地”建设对评估优秀的3-5家飞地,市级财政给予每家100万元的资金支持。
推进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对新获评省级新旧动能转换公共实训基地的,市级财政给予20万元一次性支持。每年对评估优秀的35家企业实训基地,给予10厅元支持。
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对示范性国家技术转移机构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
加大科研奖励力度对获得国家和省科学技术奖、专利奖的第一完成单位(专利权人)给予等额奖励资金。
六、构建一流人才发展生态
加大人才创业金融支持设立科技研发贷,单户企业纳入风险补偿的研发贷年度余额最高2000万元。为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和专业技能人才提供最高3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每次不超过3年,可享受两次。
实施人才安居工程全日制大专学历以上毕业生、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含)以上毕业生及相当层次人才可租赁或购买我市人才公寓。新引进培养的高层次人才,在我市首次购房的,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2倍的贷款额度。
开通子女择校绿色通道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时,可根据本人意愿在全市范围统筹安排入学。
建立人才荣誉制度选树“淄博杰出人才”,给予100万元一次性资金奖励。